十堰市张湾区政府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07.2015  11:47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为进一步增强全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经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该区正式出台《张湾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张湾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乡镇街办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将进一步指导该区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出庭,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

  该制度再次强调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对人民法院的各类司法建议,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过程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出庭应诉的;因未依法举证、答辩、应诉而导致行政案件败诉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判文书的;出庭应诉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该区区长刘宇飞表示,全区各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对所做事情负责,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避免出现“民告官,不见官”现象,不能把出庭角色扔给律师。(十堰市张湾区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