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成铁律 公开常态化 省本级单位“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省编办等7家省属单位日前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晒出了2017年决算账本,记者梳理发现,7家单位中多数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低于上年,其中省编办同比减少42.92%,省委老干部局、省老龄办、武汉轻工大学分别减少25.19%、21.96%、19%。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近年来,百余家省本级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态势。2017年省本级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减少15942万元,下降19.2%;2018年此项预算又比2017年减少15151.92万元,降幅22.6%。
根据网上公告,2017年度,省编办“三公”经费总支出24.89万元,同比减少42.9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7.47万元,同比减少42.85%;省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支出62.82万元,同比下降25.19%;省老龄办“三公经费”支出1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6%;省交通厅公务接待费41.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69%;武汉轻工大学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108.8万元,同比下降19%,其中公务接待累计292批次约2450人次,实际支出19.6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
公告还显示,省台办、省社科联“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2017年度,省台办“三公”经费开支总额116.48万元,同比增长23.25%,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台工作需要增加了赴台开支;因年限原因报废2辆公车,经批准新购1辆,耗资25.75万元。省社科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0.57万元,同比增加10.42万元,主因是本年除单位组织的重点团组外,还安排两名同志随省社科院团组出访,主要内容均是学术交流考察。
省财政厅称,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继续完善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省本级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规模及各分项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李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