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教育厅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2.03.2017 01:37
本文来源: 湖北工业大学
各教学单位、各实验室: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各教学单位、各实验室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教学实验室的安全。近期,学校要开展一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自查工作情况请于3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我处近期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21日
本文来源: 湖北工业大学
22.03.2017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