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局积极推行“一劝导二警示三处罚”加强国土执法工作
13.02.2017 03:0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是积极劝导。执法人员在日常动态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用地苗头、且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先不予处罚,以劝导说服教育为主,耐心向其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二是警示教育。对当事人在同一违法事项上屡教不改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相应提醒或警示教育,如在规定时间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其改过的机会。
三是严厉处罚。对经劝导、警示后拒不改正且变本加厉的,则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应追究行政责任和涉嫌犯罪的,坚决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3.02.2017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