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助力“四众”创业创新
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全国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热潮。
近日,记者从州人社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推创业、带动就业的激励功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州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制度创新,降低贷款门槛,畅通贷款渠道,助力“四众”创业创新。
降低贷款门槛 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通知》的出台,是为助力‘四众’,鼓励草根创业,引导‘双创’走向基层,走向农村,走向大众。”州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新政降低了贷款门槛,扩大了贷款对象。
据介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含省外户籍)在我州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互联网+、电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同时,贷款额度也得到了提高,他说,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等组织起来创业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此外,担保方式也有新突破,贷款申请人可向创业贷款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该负责人说,本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家控股企业等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可以个人收入提供反担保;1—3个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可以联保方式提供反担保;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农村“三权”抵押或质押作为反担保;具有申请贷款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办理抵押、质押资产他项权证的可提供反担保。
畅通贷款渠道 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新创业
那么,除了贷款门槛降低,《通知》对创业担保贷款还有哪些方面的新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为畅通贷款渠道,新政策还放宽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房地产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其他企业除外),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保追责记录,均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当年新招用员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或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可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他介绍道,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工业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全州统一部署,推进“六城”同创,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无环保追责证明,而这一要求,则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环境,共创美丽恩施。
落实贴息政策 减轻创业压力
“同时,为减轻创业压力,随着新政的出台,贴息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该负责人表示,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期限内个人或“捆绑式”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此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承担一半。经考核,对经营状况良好的可按规定展期一次,期限1年(展期不贴息)。
不仅如此,对信用良好、吸纳就业能力强、且贷款到期及时还款的创业者和企业,因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确需扶持的,经同意,可在还清首次贷款后,申请再次贷款,其额度不得高于该类贷款的最高限额,再次贷款期限为1至2年,财政给予相应贴息。中央不贴息的,由同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据实贴息。
“为了保证新政策的有效实施,各县市将会按照贷得出、收得回、用得好的原则,建立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良性循环,贴息资金及时到位。”他说,各相关部门也会强化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共同建立和落实贷款回收责任制,切实控制贷款风险,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恩施晚报记者汪书宇 实习生黄霞 通讯员朱于飞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