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建立创业失败者再创业的指导援助机制

13.07.2015  09:23

  [新华访谈]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了96条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科技部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曹国英9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与《新华访谈》联合专访,解读《意见》,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记者:创业是高风险的经济活动,政府如何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大家确实都怕失败,因为失败了觉得“没脸面”,这是中国的传统习惯。

   记者 :价值观。

  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对,价值观。担心,尤其小孩考不上大学,觉得没脸面见人。其实这种观念应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逐渐转变。失败并不可怕,关键是什么呢?怕就怕不从失败当中总结教训,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我认为一个创业者开始创业其实就是成功,他如果失败了是因为储备没做好,下次我再做好储备就好。所以要正确认识失败,对待失败。现在我国目前创业者失败的原因实际上很多,一是过于理想化,要做一个企业老板、做一个跨国公司老板就去创业,家里给了很多钱、朋友筹了很多钱最后失败了;二是条件准备不充足,对于创业到底需要具备哪些东西、怎么把技术变成产品、落实支撑条件都没有想好;三是个人的能力不具备,缺乏创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储备;四是创业定位不准确,发展方向有问题等等。

  因此,从这点来说,《意见》力求营造一个鼓励创业者创业、同时也鼓励创业失败者振作起来再创业的环境。比如其中一项政策就明确规定:建立创业失败者再创业的指导和援助机制,这些都有利于创业者不断创业。政府将从三个方面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第一个大的方面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真正把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相关的内容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化教育培训当中。 首先,针对不同人群采取相应的创业培训措施和办法,强化创业实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水平和创业能力。 其次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目前部分大学、孵化器已经邀请成功的创业人士做兼职创业导师。最近我在厦门调研时,了解到有创业孵化器已聘请百度、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中的一些高管做创业导师,这都是很好的。

  第二个大的方面是加强创业服务。 首先,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孵化器,完善创业平台。《意见》当中提到要引进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创业孵化成功模式,加快我国新型孵化器的建设。

  其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创业者所需要的服务进行补贴。《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创业券和创新券机制。 再次发展“互联网+”的创业服务,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创业者开放,搭建信息资源整合平台。

  最后是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创业者开放。 第三个大的方面是降低创业成本,允许创业者有一个试错的过程。 首先是降低创业成本,让创业者在相对可控的状态下进行创业。例如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科研人员停薪留职创业,降低创业成本,《意见》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确保创业者没有后顾之忧,失败了一次下次还有机会,也会珍惜每一次创业的机会。

  科技部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曹国英:我稍微补充一下,谈到宽容失败的问题。我也想和网友说一句,其实创新也好、创业也好,失败是一个很高的价值,要认识到这部分价值,在硅谷也好,在其他高新区也好,往往失败之后你是优先被聘用的对象,而且被聘用不是一般的员工,而且一定是企业的高管。因为自身创业失败后的经验足以弥补其他企业的失败经验,所以其他企业恰恰看中的就是这部分价值,所以创业失败也是很高附加值的一个东西。所以不要怕失败,但要善于总结失败。

   记者 :那么政府又是怎么样来帮助我们这些创业企业解决他们经常会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呢?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融资难的问题长期以来就是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我觉得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关键是要从机制上、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解决问题。目前,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三方面的表现: 一是创业初期由于是轻资产或者根本无资产进行抵押,银行不可能给你贷款。我和银监会沟通的时候也问过,现在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所以按现行规定,商业银行难以给初创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贷款。

  二是我们国家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的规模还很小,不足以满足创业者和一些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是现有的国有资本活力对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没有焕发出来,由于绩效考核、投资激励还有资产管理评估,股权转让等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发展的积极性。

   记者 :对于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政府应该如何保障?

  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巡视员徐建平:知识产权的保护非常重要,尤其是创业初期企业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如果政策上没有保障,创业者就会望而却步。在《意见》当中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做。 一是要“”。针对创业者“耗不起”的特点,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的快速维权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的周期,完善行政诉讼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

  二是要“”。要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三是要“”。要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和权利人的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降低弱势被侵权者的举证成本。

  四是要“”。要研究商业模式等新业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科技部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曹国英:这几年就知识产权立法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要加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