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以奖促治”政策将做适当调整
本报讯 10月24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场会时表示,“以奖促治”政策将做适当调整。
刘昆指出,根据党中央总体部署和国务院要求,近年来中央财政坚持和完善“以奖促治”政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成效明显。自2008年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15亿元,支持建成并运行了一大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设施。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投入,有效促进资金整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机制建设,探索建立运行维护新模式。
刘昆强调,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完善“以奖促治”政策,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清事权、明确责任,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性、激励相容原则,划清农村环境保护事权与支出责任。二是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农村环境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应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相统一,对“十三五”期间“以奖促治”工作进行系统规划。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应结合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市场发育程度等科学选取低成本、便于维护的治理方式,合理确定目标任务。
按照上述原则,“以奖促治”政策将做适当调整,一是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及国家重点饮用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南水北调沿线省份建立中央财政稳定的支持机制,地方应编制工作方案,对沿江沿湖村庄环境治理做出统筹安排,要集中资金保障重点,确保“整治一个,见效一个”,使重点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增13万个村的整治任务,将任务分解到省、落实到县、细化到村,委托第三方对农村环境整治进行评估,通过差异化的政策加大激励和约束。三是加快建立农村环境整治投资运营长效机制,培育农村环境治理运营主体,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
刘昆要求,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组织项目落地,加快预算执行。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支持以县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投入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强政策统筹,积极协调配合,将财政资金政策与金融、价格、产业等政策手段统筹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环境治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