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实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我们一度电便宜了接近4角钱,对村医来说是一件大好事。”7月19日下午,在恩施州宣恩县沙道沟镇栏杆坪村卫生室,村医邓吉胜不住的为县里点赞。
38岁的邓吉胜从1997年开始在自己家中开办村卫生室,当时的卫生室属经营性质,他报装的电表按照小商户用电价格登记。经过几次电价调整变为0.97元/度。随着医改的深入,特别是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后,村卫生室已经从经营性单位转变为公益性单位,但电费还是要按照比居民用电每度高出近0.4元的小商户用电价格缴纳,让村医们心生不满。
5月中旬,在和进村调研的恩施州委主要领导座谈中,邓吉胜当面提出希望按照居民合表用电价格缴费的要求,得到积极回应。随后,宣恩县委书记曾德权做出部署:满足村卫生室享受居民合表用电价格要求,由卫生部门对村卫生室性质进行认定,物价部门进行价格确认,电力部门执行到位。经过齐心努力,全县217个村卫生室已于6月8日全部实行了居民合表用电价格,价格调整为0.592元/度。
“以前是能省一点是一点,除了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一般都尽量减少用电。”电价发生的改变,让邓吉胜干劲更足。“我算了一下,一年下来,至少可以省下来600块钱。我已经跟乡亲们说了,这个钱,全部用来给大家伙治病。”
“小账不可细算。据我们抽样统计,村卫生室每月的用电量都在100度左右,按照新电价,每个村卫生室一个月可节约近40元钱,全县217个村卫生室,一年就可节约电费开支10万余元。”宣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德家介绍说。
(来源:《农村新报》2014年8月7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