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整装再出发 鄂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29.06.2019  06:20
      本网讯(通讯员 鄂州检宣)6月26日下午,鄂州市检察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对市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会议通报了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内容,宣布改革后的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杰昌出席会议,为市院新的内设机构授发印章并讲话。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根据省委编委印发的《湖北省市级人民检察院及省检察院分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对鄂州市检察院内设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撤销了部分内设机构,设立了第一检察部至第七检察部7个业务机构,调整了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职能,更名行政装备处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监察处为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处为检察技术信息部。

   

  卢杰昌检察长与颁发印章部门负责人合影

  第一检察部:对内称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对内称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对内称刑事执行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对内称民事行政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对内称公益诉讼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对内称未成年人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对内称控告申诉检察部

   

  会上,卢杰昌检察长指出,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为数不多的一次大调整、大融合,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是优化职能配置、突出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的突破口。

   

  卢杰昌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

  一要讲政治,提升站位看待改革。要把强化“四个意识”融入改革全过程,一切行动听指挥,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讲特殊、搞例外;要把坚定“四个自信”融入改革全过程,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确保在整个改革进程中立场不移、方向不偏,上下同步、内外同声;要把践行“两个维护”融入改革全过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在检察具体工作中贯彻执行好,把高检院、省院既定的目标思路和工作布局精细落实好,确保市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如期高效完成。

  二要顾大局,协调一致抓好改革。要坚持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建设,注重统一规范。要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组织决定之间的关系,在改革过程中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

  三要重担当,积极作为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要协调推进、分工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尽快进入角色、履行职责。抓紧做好人员融合、工作磨合有关工作,尽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管理模式,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到位后能尽快进入状态、迅速展开工作。

  四要强纪律,严守规矩保障改革。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交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切实以良好的纪律作风、积极的精神状态保证这次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五要优服务,创造条件促进改革。在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要同步提升服务的深度、准度和温度,自觉做到想干警之所想、忧干警之所忧、帮干警之所需,把大家的相关问题考虑好、统筹好、解决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来调动和激发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

    卢杰昌检察长强调,内设机构改革翻开鄂州检察的新篇章。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凝聚新共识,树立新形象,展示新作为,高质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扎实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汉波主持会议并强调,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组安排部署上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统一步调,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改革。要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狠抓任务落实,做好衔接保障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大局稳定,平衡有序按时完成好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做到改革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开创鄂州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