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选任方式改革后首届人民监督员上岗履职
图为颁证仪式现场
图为黄冈市司法局局长周晓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波为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本网讯(通讯员 刘桂秀)8月31日,黄冈市检察院与黄冈市司法局联合举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该市首届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黄冈市司法局局长周晓华、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波出席并为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去年9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黄冈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并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的改革试点。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审查核实、任前公示等严格程序,130名来自全市不同系统和行业的人民监督员选任产生并正式上岗履职。
周晓华对新任人民监督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不断增强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确保履行职责到位;二是加强政策、法律、监督业务学习,确保监督能力提档;三是把握监督履职与司法规律、监督效果的关系,确保尽责到岗。周晓华表示,市司法局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增强服务人民监督员履职措施,合力推进我市司法规范化建设。
李再波向新任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外部监督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举措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及成效,并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颁证仪式结束后,黄冈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刘桂秀以PPT方式,从人民监督员制度产生背景、发展历程,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程序等对新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初任培训,并向每位人民监督员发放了市检察院为人民监督员量身定做的《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手册•人民监督员专版》,该手册汇编了检察机关的主要部门职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监督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检务公开规定及平台等,帮助人民监督员更好了解与履职相关的检察业务和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