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高效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02.03.2015  12:34
  黄冈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自2013年全面开展以来,在省、市普查办统一组织部署下,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国有收藏单位数量居全省前列。2013年底,黄冈全面完成全市所有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的摸底调查,共调查国有单位5112家,其中反馈收藏有文物的国有单位133家,占比达2.6%,高于全省1.8%占比。2014年,市普查办组织专家完成了全市文物系统外单位收藏的藏品认定,确认收藏文物的国有单位为62家,收藏单位总数居全省第2位。

  二是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登录进度居全省前列。截至2015年2月底,黄冈市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上注册单位信息的国有单位共62家,居全省第2位;全市各单位共申报藏品总数151122件/套,居全省第2位;已采集藏品数量9417件/套,已登录藏品数量7744件/套,居全省第4位。

  黄冈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全市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就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多次进行调研并作出指示。2013年,市普查办对全市普查机构建立、国有单位调查、文物认定、文物信息登录、普查经费落实、时间节点安排等一一作了具体部署。2014年,市文化系统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部署,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形成市级统管、县域负责、分工协作、高效推进的良好局面,保障了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同步实施,稳步推进。2014年,为全面、高效地做好黄冈市各地文物认定工作,市普查办要求各地对文博系统外国有单位的文物认定、文物摄影、数据采集、资料整理、资料审核等工作,采取同步实施、按节点推进的方式进行。同步实施,就是做到“四边”:即对文博系统外的收藏单位派普查工作专班,采用“边认定、边摄影,边采集、边整理”的方法,同步推进,同时进行。因为文博系统外的收藏单位没有专人管理文物,配合普查工作的人员也不固定,上门工作联系一次不容易,而且有的单位收藏的文物并不多,如果文物认定、文物信息采集分次进行,效率就很低。把文物认定之后的采集工作同步实施,就做到了一步到位,不走弯路。对于文物数量多的系统外单位,则采取由该单位组建专班、属地普查办指导推进的办法进行。

  三、加强培训,把控质量。可移动文物普查是一项技术要求较高的业务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办好培训、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是控制普查质量的重要环节。自可移动文物普查开展以来,黄冈市普查办在组织参加全省普查骨干培训的基础上,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和多次业务指导。在调查摸底阶段,市普查办组织网格管理中心的100余名网格管理员参与学习培训;在文物认定阶段,分别就可移动文物认定要领、文物登记卡的填写、文物摄影、文物信息平台使用等方面做了多次培训讲解;在各地系统外单位的文物认定结束后,市普查办根据各地上报的普查资料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从文物认定表的规范整理、文物信息采集技术要求、文物摄影技术深化等方面对普查员进行了深入辅导;另外,让业务骨干多次深入到市博物馆文物库房的工作室,进行现场的一对一操作演练。这些培训和指导有效解决了普查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技术难题。

  下一阶段,黄冈市继续将可移动文物普查作为重点工作狠抓落实,不遗余力地做好文物信息登录和普查成果的整理宣传工作,确保按照省文物局(普查办)的部署,除1家文物藏品超过5万件的单位至少完成60%以上工作量外,其余收藏单位全面完成文物信息采集登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