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工商局“立体式”式宣传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24.03.2016 10:35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3月份以来,黄冈市工商局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报、网、视、微”立体式宣传,市场主体年报率有效提升。
一是刊发年报通告。在本地发行量较大的《鄂东晚报》头版刊发《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通告》,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在黄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黄冈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通告,同时利用市局办事窗口、通告栏和在门户网站制作活动窗口等形式进行通告。
二是广泛宣传报道。在黄冈电视台通过“飞字”等形式连续播放市场主体年报温馨提示,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黄冈新闻网》、《黄冈新视窗》等媒体、网站进行动态宣传,明确年报时间、方式、内容,晓明逾期不年报产生的不良法律后果。共刊发相关信息11篇(条)。
三是加强跟踪服务。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和工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域内广大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同时对外公布服务热线,广泛接受市场主体的咨询,并实行“一对一”上门服务。共受理各类咨询1200余次,开展上门服务2700余次,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各类问题3100个。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24.03.2016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