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5月起下调 湖北将按部署落实
15.04.2016 13:53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为企业减负,为职工增加现金收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记者昨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一直执行20%的比例。此外,去年3月1日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湖北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认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意义重大,湖北省社保缴费费率均将按照国务院部署进行落实 。
据了解,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为: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业内人士指出,武汉市目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比较规范。对于职工来说,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会随之下降,但其到手的现金工资将增加。另外,武汉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超过57.11%,这意味着对超过一半的职工来说,变化不会特别明显。本文来源: 财政厅
15.04.20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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