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通报9起不正之风典型案件 多名村干部受处分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迪)1月7日 ,笔者从黄冈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市再次严厉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的被查处的案件。
这9起被通报的案件分别为:
1、2012年至2014年,黄州区路口镇路口村十六组组长尹新桥虚报小组电费共计20306.8元。2015年10月20日,黄州区路口镇纪委给予尹新桥党内警告处分。
2、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红安县华家河镇石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陶礼红与该村财经主任黄兴礼共同贪污退耕还林和危房改造资金共计33800元,两人各分得16900元。2015年10月13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陶礼红、黄兴礼贪污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5年11月25日,红安县纪委给予黄兴礼开除党籍处分。
3、2010年至2012年,麻城市盐田河镇栗阳河村截留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700元用于村日常开支;挪用国家“饮水工程”资金37041元用于村通组公路建设。2015年8月10日,麻城市纪委给予盐田河镇栗阳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夏巨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治保主任夏国涛和财经委员夏新国党内警告处分。
4、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罗田县河铺镇敢鱼咀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卫锋,村治保委员林红光、报账员廖小菊多次在村集体财务账中违规报销费用共计59112.9元。2015年11月26日,罗田县河铺镇纪委给予廖卫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林红光、廖小菊党内警告处分。
5、2012年至2014年,英山县石头咀镇程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盛开违规领取民政救济款、挖塘补偿款等共计17520元;该村财经委员余柏林违规领取民政救济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款共计11700元。2015年9月15日,英山县石头咀镇纪委给予李盛开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余柏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2011年底,蕲春县大同镇车门村财经委员詹怀荣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600元。2015年11月20日,蕲春县大同镇纪委给予詹怀荣党内警告处分。
7、2012年至2013年,蕲春县青石中学、张榜中学、刘河中学虚报冒领营养餐专项资金共计33.16万元。2015年10月28日,蕲春县教育局分别给予青石中学校长张华、张榜中学校长徐新生、刘河中学校长田野行政警告处分。
8、2011年至2013年,武穴市花桥镇童司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章太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共计23900元;擅自将村集体收入1405566元设立“小金库”;经章太焰同意,童司牌村11名村民非法占地建私房。2015年10月13日,武穴市花桥镇纪委给予章太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2013年至2014年,黄梅县刘佐乡费湾村村委会副主任桂荣国套取国家惠补贴农资金共计10236.5元。2015年11月16日,黄梅县刘佐乡纪委给予桂荣国党内警告处分。
该市《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努力促进好“十三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