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

20.07.20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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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振兴我国戏曲艺术。《政策》共9部分21条,强调: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将振兴戏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予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通过有力政策支持,更好地发挥戏曲艺术在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