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省内相关高校开展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中规定的认定条件。
2.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准备申报事项。
2.申报材料包括:
(1)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2)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3. 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1.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黄源
电话:027-8713579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技厅603室
2.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饶贵安
电话:027-87328022
附件:1. 基本信息表
3. 相关证明材料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