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18.06.2014  18:13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加大全省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巩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国家旅游局总体工作安排和全省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总体部署,5至9月期间,将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5月至9月

二、检查内容

1、组织开展以治理“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以治理“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旅游市场交叉检查活动。

3、组织开展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未在网络标明委托社名称进行网络宣传招徕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旅游市场检查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地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后续内容,高度重视。要结合整治内容,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驻点检查、随团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沟通,注重协调配合。各地要根据属地管理原

则,主动作为,切实承担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的主体职责,积极主动地加强所辖区域旅游市场秩序的检查与执法工作。要及时与工商、物价、公安、食品(药监)及网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督与治理力度。

      3、加强宣传,按时报送情况。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旅游市场治理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利用不同媒体介质对违规企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增强依法治旅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同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及时上报整治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经验做法、工作简报和其它信息。各单位于9月10前上报检查治理工作总结。省旅游局将适时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027—87124701          15327262666

QQ:1901405746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