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14.07.2014  20:3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湖北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各项工作,结合教育部相关要求,决定建立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名月报工作负责人,于7月30日前将信息表(附件1)以及2014年上半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每月20日前报送当地近一个月来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好的做法和经验(格式参见附件2);教育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报送。

3.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制度从8月份开始实行,县市区材料由市、州统一报送。各地、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无进展,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及月报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推进办公室联系人:

张强 027-87328200,李旺 027-87328022。

邮箱:hubeixinxiban(at)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1. 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负责人信息表

2. 教育信息化工作月报内容提纲

3. 教育信息化基本情况统计表

 

 

湖北省教育厅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