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09.06.2014  17: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经国务院批准,我部自2003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11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十一年来,农交会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展示宣传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就,促进农产品贸易,推动农业交流与合作,我部定于2014年10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第十二届农交会。本届农交会秉承“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展原则,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推动农交会“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届农交会与第三届中国山东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山东农交会)同期举办,展会名称确定为“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三届中国山东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举办时间为2014年10月25-28日。举办地点为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国贸促会协办,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农业厅、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展览协会、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承办。
  
  本届农交会组委会主任由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山东省政府郭树清省长担任,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山东省政府赵润田副省长、青岛市张新起市长以及各协办单位一位部级领导担任副主任,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张合成司长担任组委会秘书长。组委会成员包括农业部办公厅等21个司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山东省农业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和青岛市农委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交会的总体策划、重大活动组织、招展招商和整体设计、展区划分、展位分配和宣传推介等具体筹备工作,由全国农业展览馆隋斌馆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宣传组、安保组、招展招商组、境外招展招商组、重大活动组、网络组和设计管理组8个工作组,负责具体运作和实施。
  
  由山东省政府和青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成第十二届农交会山东执委会,负责安保消防、交通组织、展会秩序、现场服务、食品卫生、大会接待、餐饮住宿等工作的方案制定和具体落实,负责山东农交会的招展招商和现场管理等工作。
  
  三、展区规模与布局
  
  本届农交会室内外展出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室内展区5万平方米,包括32个省级综合展区(含新疆兵团)、台湾展区和国际展区,以及农业信息化展区、兽医用品及兽药展区、茶叶展区等专业展区,室外农机展区1万平方米以内。在省级展团统一布展的前提下,鼓励地市州农业主管部门单独设立展区参展。
  
  省级综合展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台湾展区由部台办负责组织,国际展区由部贸促中心负责组织,农业信息化展区由部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兽医用品及兽药展区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茶叶和农机展区探索市场化组展,分别委托福建省茶叶学会和武汉励展伟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本届农交会在展示设计上要坚持实用、简约、明快的原则,突出企业和产品,方便洽谈和销售。各展团的展区布局要将展示、洽谈和销售有机结合,整体设计,合理安排。空间安排上应统筹考虑综合展示与产品推介、贸易洽谈与现场销售的需要,展位布局要疏密有致,便于参观。
  
  四、重大活动安排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筹备工作会议、设计方案审查会、新闻发布会、布展审查、开幕活动、风险管理与农业高端论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中国兽医大会和总结大会等重大活动。
  
  风险管理与农业高端论坛由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商中国证监会负责组织,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由部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中国兽医大会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其余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准入条件和采购商邀请
  
  本届农交会继续邀请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三认证”企业以及大中型农产品出口、外资合资和境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同时鼓励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无不良记录、生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中小企业、示范区、合作社及科研单位参加。
  
  在继续邀请往届到会客商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平台,大范围、有针对性地推送展会信息,获取准确的采购商和专业观众数据,向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集团采购单位和境外农产品采购商发出参会邀请,采取措施为其提供专业化服务,逐步培育稳定的采购商和专业观众群。各展团要组织更多的采购商到会,采购商到会数量作为展团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六、评奖活动
  
  为调动展团和企业参展积极性,加强我国农产品品牌培育,本届农交会将继续组织评选参展产品金奖、组织奖和设计奖。组织奖和设计奖颁发给展团,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评选;参展产品金奖颁发给参展企业,由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牵头组织评选。
  
  本届农交会不再进行贸易成交奖评选,只进行现场贸易成交额和销售额统计,作为组织奖的一项评选条件。
  
  七、安保工作
  
  本届农交会实行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委会与各展团签订安保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各展团对本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以及人员安全承担直接责任,要安排领导现场值班,保安人员现场值守,确保展会的平安有序。组委会将通过加强安检、强化证柬管理、现场售票等措施,控制人流和场内秩序。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届农交会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我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的背景下,召开的农业行业盛会,是集中展示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成就的重要平台,各参展单位和筹办机构要深刻认识本届农交会的重大意义、特殊主题和主要特点,在筹办过程中,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充分调动参展企业的积极性,做好参展商和采购商的组织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农业部门为本辖区内筹备参加本届农交会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成立省级筹备工作组,明确一名厅级领导牵头,确定一个处室(或单位)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并请于6月30日前,将负责第十二届农交会筹备工作的厅领导及负责该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和联系人的电话报第十二届农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今年农交会突出强调贸易订单和产品销售,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协调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农交会的贸易洽谈、产品销售、展览展示、招商引资和技术交流等活动。同时做好展会宣传、重大活动组织和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注意及时与组委会和山东执委会保持联络和沟通。
  
  联系人:朱祥龙、马雪飞
  
  电话:010-65033622、65096159
  
  传真:010-65033611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办工作方案
  
  农业部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