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2014年“认房又认贷” 政策解读
武汉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加码。记者昨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了《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本次调整“有紧有松”: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贷款收紧,均“认房又认公积金贷款”;对首套房、二套房的公积金余额提取则适当放松。
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实施前,银行已经对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收件、且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登记的,按原政策执行;已经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者已交付首付款但未正式网签合同的,只要购房人能提供认购书和定金电子进账单原件,或者是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仍按原政策执行。
【贷款收紧】
首套、二套均认房又认贷
此前武汉市公积金执行的是“只认公积金贷款”,即只要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即使名下有一套房子,再次买房也享受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政策。《通知》则改为“认房又认公积金贷款”。
根据《通知》,首套房是指,在武汉夫妻名下无房(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里无住房登记信息)且夫妻没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就享受首套房的政策,首付可以享受二成(购房面积90平米以下)或三成。二套房是指夫妻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家庭名下只有一套小于140平米住房;或夫妻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且该笔贷款已结清,现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二套房的首付为六成。现住房超过140平米或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
【额度调整】
买二手房最高可贷八成了
《通知》还调整了贷款最高限额。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60万元,但第二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0万元”,改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曾经用公积金贷款20万元购买首套房,现在符合二套房的贷款条件,但他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要用60万元减去曾经使用过的20万元,只能是40万元。
不过,新政提高了首套二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建成时间在10年以内、面积90平米以下的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过去房屋总价的七成,提高至八成。建成时间在10年以上、面积90平米以上的二手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提取放松】
买二套房首次能提取余额
新政对公积金提取额度和提取时间都进行了放宽。
市民购买首套房且未使用过公积金(含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里的全部余额,且累计提取不超过购房总价,而原规定为不超过总价的70%。
此外,购买二套房首次可以提取账户余额。
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在140平方米以下,购买第二套房时未使用公积金(含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为:(140平方米-职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积)×第二套住房购房单价,且不超过购房总价。
首套房提取余额还商贷,由原来每3年办理1次调整为每年办理1次。
【市场影响】
房企或将促销求走量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新政是为了让公积金政策更加合理和完善,重点支持缴存家庭的首套自住房,有条件支持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截至11月底,公积金个人贷款中属于首套房的占97%。中国指数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后,大量名下拥有一套房且没有使用过公积金的购房者,将会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预计以后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比例将下滑40%。
徐东一个大型楼盘营销负责人介绍,汉七条、商贷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公积金新政三个政策叠加,既影响购房资格,又影响购房人的支付能力,对楼市销量会有明显影响。李国政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各个企业预计会采取各种优惠争夺购房者,对房价的影响还需观望。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