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调整公积金缴存额 免税“上限”调高至3637元

09.07.2015  11:0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出通知,本月起,根据新的缴存基数调整公积金缴存额,每月缴存免税“上限”较去年调高494元,达到3637元。

  根据通知,2015年度武汉在岗职工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为:中心城区1300元,新城区1020元,相对应的每月最低缴存额(单位、个人缴存之和)分别为208元、163元,跟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具体到个人,缴存基数根据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如果涨了工资,缴存额水涨船高。以一名在汉某单位工作5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10%的职工为例,如果2014年8月起,其月工资从4500元上涨到5500元,此前每月缴存公积金900元,现在则为983元。

  武汉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在月平均工资3倍内的,免征个税。根据武汉市统计局数据,2014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52元,缴存比例按最高12%来算,月缴存额高于3637元的并入工资收入,要缴纳个税。

  据介绍,从2010年3月开始,武汉公积金缴存开始实行“保底限高”政策,公积金月缴存额超标准缴存,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前5年,免税“上限”分别为1999元、2358元、2738元、2937、3143元,呈逐年上升趋势。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