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公积金提取渐成共识 维护缴存人利益引关注

18.06.2014  19:41

    新华网武汉6月18日专电 (记者徐海波)近些年,有关公积金“劫贫济富”“沉睡着贬值”等争议一直不断。北京、上海、山东、广西、武汉等多个省市区都突破现有条例规定,放松公积金提取标准,让曾被忽视的公积金“夹心层”成为“受益层”。然而这一改革本身亦有不足,还需更大力度破除公积金制度滞后的深层阻力,才能真正让公积金回归职工“利益共有”的初衷。

     多地公积金提取门槛更低程序更简

    武汉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据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每月缴存额最多228元,一年累计下来相当于一个多月的工资。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汉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等11种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1900元”是武汉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缴存比例,倒推出的职工月收入情况。

    据统计,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的职工约占全部缴存职工的25%左右。亿房研究中心研究员认为,此政策将使两类人群受益:一类是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另一类是在2010年前买房且没有房贷的职工。

    此外,上海、北京等城市也正在放松公积金提取条件。今年4月,上海表示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北京也表示,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提取公积金,将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提取频率也将由一年一次缩短为三个月一次,提取限额为三个月公积金的总和。

    广东、广西、山东、安徽等多个省份在更早以前已修改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