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布今年来十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04.12.2014  11:17

 

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宜昌市消防支队首次公布今年以来十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筑工程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成为首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据悉,截至12月3日,排在前十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分别是:建筑工程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封闭阻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及器材不能完好有效、遮挡消火栓、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控制室无人员24小时值守、占用消防通道、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在这十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中,建筑工程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占到全年违法总数的16.12%,位居今年以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之首。宜昌市消防支队指出,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是加强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存在该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反映出其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忽视消防安全工作。

下一步,宜昌市消防支队将对这十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加大普法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当天,宜昌市消防支队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进行发布,同时以幽默诙谐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广大网友应注意的一些消防安全行为,引来省内外广大网友的转发、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