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

29.01.2015  14:59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小萍、通讯员张新兵)新修订的 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行政复议工作将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以后,‘告官不见官’现象将成历史。”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魏月明在回答记者 提问时明确表示,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委托相应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出庭应诉,不能由代理律师做“传声筒”;对于经过行政复议的案 件,只要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管是维持、驳回还是变更、撤销,行政复议机关都要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为适应新形势,省政府法制办将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动相对集中的行政复议权;全面提高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案能力、应诉能力;充分发挥复议机关纠错功能;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据悉,去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查行政复议案件4423件,审结4067件,其中撤销、确认违法、变更以及和解的1192件,综合纠错率达29.31%。(摘自《湖北日报》2015年1月29日)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