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一、思想认识要更深
习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从“三个全面”到“四个全面”,增加的“全面从严治党”,正是习总书记论述摘编的主要内容,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坚强信心、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我们深入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要克服“三种思想认识”。一是克服“事不关己”的思想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人大不能置身度外,特别是不能片面地认为,这主要是各级党委抓的事情,人大只要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了。我们应当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担当,把论述摘编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肃性,深刻认识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违反政治纪律的现实危害性,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人大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二是克服“清水衙门”的思想认识。人大虽然没有处在经济建设“第一线”,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腐败无孔不入,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众所周知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就是一起违反宪法、违反党纪、集体拉票贿选的典型案例。50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400多人被立案查处,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应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一定要坚持政治道路、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牢记政治使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定性、严肃性和自觉性。三是克服“歇一口气”的思想认识。人大的老同志比较多,去年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家针对“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要进一步打好“持久战”,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继续把防线设置在反对腐败上,把重点放在作风建设上;进一步打好“攻坚战”,认真查找那些潜意识里认为可行,实际上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进一步打好“歼灭战”,择机“杀个回马枪”,不时“开展回头看”,抓大不放小,使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二、责任落实要更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习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带头认识政治生活新常态,适应政治生活新常态,引领政治生活新常态,始终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总根子,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留工作死角。要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既要做到自廉,又要做到群廉,保护干部不出问题、健康成长。要健全民主测评制度,用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估、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党组成员与常委会委员、机关党委成员与机关干部,要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强化法纪意识,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党员,明辨是非,抵制歪风,弘扬正气,共同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要更好发挥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监督作用,抓细抓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用制度管理干部,用制度规范行为。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四风”问题明显好转,但我们丝毫不能松劲,必须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和传染性,更加严格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更加严格地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以钉钉子精神着力抓好“三公”经费、办文办会、学习考察等方面制度的落实,健全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发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以责任传导的“倒逼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真正让每一名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工作结合要更紧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民意机关,对此责无旁贷,必须有所作为。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反“四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到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不搞变通。在实际行动上,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市委的决定,执行市委的决策,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坚持推进法治荆州建设。法治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人大要加强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要产业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和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公共服务的监督,通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长江经济带战略在荆州顺利实施,为实现壮腰工程新跨越,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扎根在基层,生活在群众中间,最方便倾听民声,更容易掌握情况。在反腐败斗争中,我们要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让基层的声音能够顺利反映上来,上级的精神能够及时传达下去。要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在各自工作领域内,促进党风廉政制度更好执行和落实,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制止。要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代表们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遵守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廉政纪律等行为和举措,引导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的社会新风尚。(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爱华)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