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
图为案件管理培训班结业典礼现场
图为10名荣获“优秀学员”奖学员合影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出席结业典礼并讲话
本网讯(记者 漆青梦 通讯员 王琳 摄影 蒋长顺) 2016年12月2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圆满结束,石首市院张唯等10名学员荣获“优秀学员”奖。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出席结业典礼并讲话。
郑青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向优秀学员表示祝贺,充分肯定本次培训活动效果,并对下一阶段的案件管理工作提出要求。郑青强调,要积极利用培训成果,全面履行案管工作职能,尤其是要重点抓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深度应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信息公开、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本地案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创新驱动,打造案管工作示范点和工作品牌,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案管工作水平。
据了解,为期一周的培训亮点纷呈,内容紧凑,取得了实际效果。培训班邀请高检院案管办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处处长孙勤以及深圳、山东、海南、河南等兄弟省市院的案管专家为学员授课。结合案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充分考虑学员需求,精心设计课程内容,涵盖业务信息化发展中的统计变革、统一业务系统深度应用、案管部门如何发挥统筹规范司法作用、流程监控、收送案和律师接待、业务统计分析、司法责任制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问题等,学员还就电子卷宗制作和使用、案件信息公开、案管中心建设等进行经验交流。
“信息化”、“互动性”是本次培训的一大亮点。为了更好的授课效果,湖北省检察院专门搭建了无线局域网,授课课件提前上传专网,供学员下载,授课时学员还可以同步操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培训指南封面印制微信群二维码名片,学员通过扫码入群。不少学员通过微信群提问咨询,老师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据统计,培训期间,学员通过微信群互动交流业务问题1081次。
“案件集中管理是一项崭新的、创造性的工作,王晋检察长对案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省院案管办为我们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学习兄弟省市检察院的现金案管模式,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工作中的疑惑。”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省院的工作要求,学先进、补短板,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为全省案管工作大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以及省院相关业务部门流程监管员共269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