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4.08.2018  22:51

  本网讯(通讯员  倪杰 摄影 徐云鹏)8月23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部署下一阶段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常规评查、随机抽查、重点评查等三种方式,对2013-2017年办理的案件开展了系统“体检”,共组织评查案件30427件,占5年全省办结实体性案件数的9.2%。

  郑青强调,案件质量评查是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科学谋划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检察长要提高站位,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的理念,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手段,促进办案质量水平的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郑青要求,各级院要以本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聚焦问题循因施策,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结合改革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郑青要求在总结这次评查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全面开展三类评查。准确把握案件评查范围,注意把握评查的重点,严格把握时间要求。     严格评查程序、提高评查质量。全面查阅案卷,规范听取意见和异议处理程序,明确评查结果的决定权限。     建立完善评查主体相关机制。建立评查员选任机制、交叉评查机制,明确评查人员的司法责任。     细化结果等次评定标准。针对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要尽快完善各业务条线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结果等次评定标准,确保评查的严肃性、权威性。     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应当纳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作为办案人员业绩评价和奖励、晋升、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加强评查软件研发和应用。进一步优化软件功能,改进完善统计维度,促进评查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鑫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会议由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剑波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