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观看黄冈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电视专题片《立体护航》 图为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记者 图为黄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魏竟成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黄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丰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波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邹才发主持新闻发布会 图为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本网讯(通讯员 黄检宣)11月30日,黄冈市检察院召开“黄冈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魏竟成通报了黄冈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情况以及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魏竟成和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国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波用数据和事例,分别向来自省、市10家新闻媒体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相关问题同新闻媒体进行了互动交流。新闻发布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邹才发主持。
魏竟成介绍,今年3月以来,在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高检院十八条意见”)和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出台后,黄冈市检察院积极行动,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八条意见”、“鄂检十条”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就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4个方面12条具体要求,并结合省院部署开展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将12条要求迅速在市县两级院转化为平等保护、主动服务、依法打击、积极预防的“组合拳”,有力服务和保障了黄冈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在严惩侵害非公经济的犯罪,为非公企业营造良好经营环境方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持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今年以来,共批捕各类侵害非公经济的刑事犯罪61人,起诉31人,立案查办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35人。
在加强法治宣传,促进非公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方面。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防控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教育75次,提出检察建议21份,提供涉及非公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1次。向全市非公企业人士发放《服务非公企业手册》15000余册。
在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保障非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在办理非公企业人员犯罪案件过程中,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服务企业生存发展,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犯罪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今年以来,对非公企业“四类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9人、变更强制措施5人。
魏竟成表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黄冈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顺应非公经济发展需要,按照“高检院十八条意见”、“鄂检十条”,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黄冈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