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会议综述
2014年6月11日-12日,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在宁夏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举办了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财政票据监管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陈怡芳副司长作了《锐意进取不断创新 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讲话。会议全面总结2010年以来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取得的成效,交流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经验,研究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近年来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情况
2010年8月以来,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共识进一步凝聚。各级财政部门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柄利器,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分配秩序的“电子眼”,是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基石。二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国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在梳理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业务需求,统一财政票据管理业务流程,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压缩归并财政票据种类等方面都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扎实推进。目前,已有12个省份运用了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有23个省份根据各地实际开发了适应本地区特点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财政部于2013年印发《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29家中央单位第一批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四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效果进一步显现。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业务流程,提高了财政票据各环节工作效率,完善了财政票据监管机制,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了财政票据安全可信。
但是与深化财政改革的要求相比,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票据管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票据电子化管理的运用有待拓展挖掘,票据管理的方式也需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发展而革新。
二、与会代表对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对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他们建议财政部对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或者制定系统建设统一规则,有效减少信息化建设实施成本,及早提供中央与地方系统对接方案,为今后全国财政票据信息联网奠定基础。二是建议明确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整合的具体实现方式。三是建议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的应用研究,将财政电子票据列入下一步财政票据调研工作重点。
三、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重点工作
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下一步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将完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功能纳入2015年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开发完善数据采集与核销等软件功能,开发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单位业务管理系统的统一标准接口,并从系统架构、程序算法、数据结构等方面优化系统性能,提高数据处理速度。
(二)加快推进中央第一批试点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加强与尚未正式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中央单位的沟通,了解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争取在年内实现第一批试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研究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衔接方案。加强与部国库司、信息网络中心、综合司收费基金处的沟通协商,在财政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框架下,全面梳理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流程,构建非税收入统一完善的业务规范、数据字典,研究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衔接方案,并推进实施,实现非税收入项目、财政票据发放、资金收入与缴库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四)加强中央试点单位培训和地方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指导。拟召开几期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培训班,对中央高校、医疗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收费人员、信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听取用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改革尽快推进。同时,加强对地方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指导起步较晚的地方尽快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解答地方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中遇到的业务或技术问题。
(五)着手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研究工作。加强与部会计司、国家档案局等部门的沟通,借鉴国内外电子票据发展经验,到地方进行实地调研,研究财政电子票据定义、概念、运用范围、生成模式、管理流程等内容,组织开展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中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功能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