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改革创新 积极作为 全力推动湖北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王晓东
湖北当前正处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要破解长期以来的能源困境,化解能源要素瓶颈制约,为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湖北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一、全面把握讲话精神的深刻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做好新时期能源工作的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其深刻内涵。
讲话是对能源形势的科学研判。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系统分析了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面临的严峻挑战,科学研判了当前能源形势,提出抓住能源就抓住了国家发展和安全战略的牛鼻子。近年来,国际能源市场正在经历深刻变化。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必须将主动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尽管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严峻挑战。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能源消费快速增长,2013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7.5亿吨标准煤,约占世界的22%。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动力引擎和国内外环境都发生深刻变化,能源需求增速虽将相应下降,但增量依然可观,消费基数大,人均水平低,能源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
讲话是对能源工作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这是我国能源发展的国策。在能源领域使用“革命”这一关键词,而非其他领域的“改革”,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能源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是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讲话是推动能源革命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加快实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点任务和举措,对能源战略规划、资源勘探、生产输送、节能、核电、对外合作及能源改革作了部署安排,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时间节点,既谋长远又抓当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能源工作要将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中来,适应新格局、新变化、新常态的要求,正视问题和挑战,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改革创新,敢于担当,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不断开创能源工作新局面。
二、清醒认识湖北能源发展现状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支撑,对湖北而言,更是决定生死的关键要素。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湖北面临着做大总量和提升质量的双重任务,能源瓶颈制约仍然十分明显,能源发展所面临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依然突出。
能源消费需求大。从总量看,2013年湖北能源消费量已达到1.86亿吨标准煤,占全国的5%,与GDP在全国4.34%的占比相比,明显偏大。从增量看,“十一五”以来,湖北能源消费总量增长85%,年均增长8%。其中,2011-2013年平均增长7.2%,预计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将新增约1000万吨标准煤。从趋势看,“十三五”时期,湖北将步入由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加速推进阶段,能源消费的刚性需求也将相应增长,到2020年,湖北能源消费总量将达2.5亿吨标准煤左右。
能源供给储量小。湖北能源资源匮乏,煤炭储量不足全国的0.1%,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仅占全国的0.8%,天然气储量仅占全国的1.2%,水能资源开发率已超过90%,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资源禀赋不高,可开发空间有限。虽然国家输煤、输电、油气管网、铁路等主要输能通道密集交汇于湖北,但能源资源下载量小;三峡电力大部分外输,本省消纳份额小,加剧了湖北一次能源的短缺。
能源对外依存高。湖北能源自给能力长期不足,2013年煤炭、石油、天然气自给率分别仅为5.1%、3.6%、1.6%,导致能源对外依存度保持在80%的高位。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易受外部资源因素影响,不仅给湖北能源稳定供应造成较大隐患,也直接导致了湖北能源价格偏高,一般工商业用电及其他用电电价均居全国前列,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湖北产品竞争力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综合利用效率低。湖北经济正处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能源消费方式仍然较粗放。目前湖北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仅为30%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为1.044吨标煤/万元、全国为0.915吨标煤/万元),在中部地区排第2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服务业等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为38.1%、全国为46.1%)。
清洁能源发展慢。天然气是清洁能源的主要品种,2013年,仅占湖北能源消费总量的2.1%,低于全国5.8%的平均水平,更低于世界23.9%的平均水平,无法满足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此外,受资源条件所限,新能源发展偏慢,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仅130万千瓦,2013年发电量仅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83%,难以发挥优化能源结构作用。
节能减排控制严。国家启动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按照国家要求,湖北2014-2015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1000万吨标煤,年均增速仅为2.6%。但实际上湖北“十二五”前三年能源消费年均增长7.2%,平均每年新增约1000万吨标准煤,要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有较大困难。下一步国家还将实行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双重”考核、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配额考核,以及碳强度下降目标考核等,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降耗的形势紧迫。
三、以改革创新推动湖北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面对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针对湖北能源发展现状,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湖北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要“两手并重”,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在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配置能源资源;另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对能源工作的谋划和推动作用,加强战略引导和宏观调控,转变能源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要“软硬兼施”,一方面推进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加快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新的市场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要“远近结合”,一方面编制实施好湖北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另一方面完善能源运行协调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当前,要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全面推动湖北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坚持“五加快一深化”,在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方面取得突破。加快输煤和输电大通道建设。以充分利用蒙华铁路运煤能力为前提,以保障能源网络安全为基础,输煤与输电互为补充,共同担当湖北能源输入的重任。积极支持新能源发电的上网工程建设,为新能源项目发展做好电力送出通道保障。完善500千伏骨干网架,提高全省电网安全可靠性。加快以清洁煤电为主的电源点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在科学规划布局的同时重视优化发展,加快推进一批清洁高效的大型燃煤火电项目建设。今明两年争取新增煤电装机450万千瓦,到2017年新增煤电装机超过700万千瓦。加快城乡电网改造。把农村电网建设作为“十三五”的重点工作,加大投资力度,逐步缓解农村低电压和用电卡口等问题,力争在2020年前新增农网投资600亿元左右,从根本上解决湖北农村电网严重滞后问题。加快煤炭、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荆州江陵等运煤通道沿线煤炭储配基地建设,推进天然气国家干线湖北段、省内支干线、联络线建设,争取高中压管网里程达到8000公里左右。加大云应、潜江地下储气库以及城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培育能源市场主体。支持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湖北能源市场。积极培育一批能源龙头企业,支持湖北能源集团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建设成为湖北省能源保障平台、能源投融资平台、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发展平台。深化能源战略合作。加强与陕西、内蒙古、山西、甘肃等能源资源大省合作,积极推进与国内重点能源企业战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关系。落实西气东输三线、新粤浙线供湖北的天然气资源,积极争取规划输入我国的中亚、俄罗斯、中缅天然气资源。加快湖北页岩气资源调查和重点区块勘查。鼓励和引导省内能源企业走出去,获取煤炭、油气资源。
坚持“一降低三提高”,在优化升级能源结构方面取得突破。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大煤炭消费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提高电煤清洁利用比例,降低非电煤、散煤等的使用量。在化工、造纸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鼓励使用优质煤炭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限制高灰、劣质煤调入和分散使用。到2017年,力争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0%以下。提高天然气利用比重。大力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提升城镇居民气化率,替代分散燃煤。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运输、分布式能源及城市热电联产中的应用。到2020年,争取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提高新能源比重。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布局和方式,积极推进生物质能源化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加大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力度,制定出台进一步支持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和补贴办法,研究出台发电企业的新上煤电项目、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挂钩的政策措施。力争“十三五”尽早实现咸宁核电项目开工建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提高三峡电量分配湖北比例。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十三五”能源发展和西南水电消纳为契机,争取国家统筹考虑全国水电消纳问题,启动三峡电力分配调整方案研究,提高三峡电力分配湖北比例。
坚持“一优先三强化”,在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方面取得突破。实施节能优先战略。坚定“第五能源”理念,提高能源安全意识,把节能优先贯穿于湖北经济社会及能源发展的全过程。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低能耗产业,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大力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使节能低碳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强化能效提升进档。落实国家“能效领跑者”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形成节能型生产和消费模式。推进能源领域节能。加快煤电升级改造,力争五年内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300克/千瓦时左右。突出工业领域节能,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加快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计量供热。大力发展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创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试点省。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方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强化节能刚性约束和政策创新。研究制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规范能评工作,增强能评约束作用,新增产能应符合国家先进能效标准,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开展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碳排放权交易、低碳试点等试点示范。强化监测预警和监督考核。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核算制度。建立覆盖“万家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执法监察。严格实施节能和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分解下达湖北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和碳强度目标,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坚持“三推进一构建”,在能源领域改革创新上取得突破。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优质低成本的电力和油气输送网络。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加快电力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进度。建立和完善省级天然气调控平台,规范天然气市场,降低终端用户用气成本。推动节能降耗政策和机制创新,推进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积极研究探索碳排放权期货交易试点。全方位精简规范能源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能源审批权限。完善能源市场交易规则和能源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能源法制建设。推进能源价格改革。落实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探索有利于能效管理和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灵活电价机制。在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脱硝、脱硫、除尘电价政策。调整部分行业特别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电价补贴政策,用增收的电费支持省内新能源发展。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促进工商业用气同价,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建立完善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运营成本价格疏导机制。推行并完善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合理消费能源。推进能源技术创新。立足湖北省情,充分发挥科教优势和产业优势,大力促进能源发展方式向科技创新型转变。确立先进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现代电网、非常规油气开发等重点创新领域和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海洋核电、页岩气、智能电网等重点创新方向。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湖北产业优化升级的新增长点,推广应用一批成熟技术、示范试验一批新技术、集中攻关一批“高精尖”技术。加快能源创新体系建设,建设若干国家级能源科技研发中心,加快发展高效节能产业,加快节能技术装备更新换代。推动我省能源装备产业和配套制造业发展,真正变我省科教优势为能源科技创新和装备产业优势。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全面开放湖北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市场,实行统一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公平竞争。完善国有资本在能源领域的多种实现形式。清理和废除各种分割能源市场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加快建设完善区域能源市场和交易中心,积极发展能源现货、期货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交易,促进与国内和国际能源市场的融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能源产品和要素在湖北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重要论述,是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发展大势、做好能源工作的迫切需要,必须胸怀全局、主动作为、善做善成,扎实推动湖北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为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提供安全有力的能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