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通报党员违纪案例,推进党规党纪教育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图:党组书记、检察长洪领先做学习笔记
图:党组成员领学
图:两名检察官分别交流学习感受和体会
图:学习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何冰涵)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本院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7月15日上午,随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通报违纪典型案例,集中学习司法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强化检察纪律刚性约束。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洪领先主持,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处级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会议组织对湖北省纪委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集中学习了中政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最高检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思考》的体会文章——《从经典中汲取自我提升的丰富营养》进行了研读。
集中学习结束后,两名检察官分别交流了学习感受和体会。机关第一支部书记、审查批捕部负责人敖翠鸣同志立足“学习规定、明确纪律、守住边界”,交流了贯彻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认识和体会;反贪污贿赂局一部检察官马少锋同志立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表率意识、担当意识”,从检察人员的忠诚和担当方面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交流发言后,洪领先检察长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依法履职。司法办案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特别是检察长和副检察长们要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对法律规定必须提交检委会审议和呈报审查备案的案件要严格落实;二是要敢于担当。检察官要切实承担办案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办案过程中要重事实,重证据,严格遵照法律程序,权限范围内的要依法独立作出决定;需呈报请示的案件要依法请示;需对案件处理提出建议的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要坚决反对;三是要互相监督。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不能错误理解,要充分理解过问案件和依法监督之间的关系,分管业务的领导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监督指导,指挥指令要严格落实书面化规定,司法办案人员要依法严格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过问案件的记录规定,自己对自己负责;四是要严肃执纪。对违反中央政法委相关规定的,过问案件,为案件当事人打听案情,说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