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克振对黄石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为深入贯彻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治理非法码头的要求和部署,从2015年12月中旬起,省交通运输厅等7家省直单位、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沿江8个市州政府联合行动,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采取严格关停、限期整改、完善手续、搬迁整合、回收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近650个非法码头全面治理。
黄石市长江港口岸线总长为79.37公里,现有码头156个,泊位200个。经第一阶段摸底核查,无港口经营许可证或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码头有106个、泊位132个。3月10日,黄石市政府于召开治理非法码头专题动员会,至3月底自行拆除码头52个,完成目标任务的49%,“七项举措”同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周密部署,高位推进。拟定《黄石市长江沿线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董卫民市长为组长,市直2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周先旺亲率市四大家领导和市、县主要负责人乘船沿江实地考察。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拟定《全市长江沿线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组成宣传专班对整治工作全过程跟踪报道。三是反复核查,摸清底数。制定《黄石市长江沿线码头情况表》,对全市所有码头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一码头一档案”。四是依法治理,于法有据。组织法律专家和有关执法部门法制骨干,深入研究整治非法码头适用法律依据问题,制作并印发强行清除阻碍行洪障碍物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样本。五是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建立非法码头整治包保责任制度,要求县级干部包乡镇,科级干部包码头,全面推进码头整治工作。六是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将整治非法码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实行蓝、黄、红牌挂牌督办,市级成立督导专班在一县两区巡回督查。七是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在城区和重点岸线实行车辆限行措施,逐步对非法码头实施断水、断电,长江海事、长航公安等同步对长江沿线非法码头实施船舶禁止停靠的措施。
许克振在2016年第6期《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简报》上的批示,既是对黄石治理非法码头工作思路的肯定,更是对全省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的鞭策。黄石的经验做法经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联席办转发沿江各市州学习后,各市州政府均表示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学习与借鉴黄石的突出经验做法,更加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激发干劲、攻坚克难,确保全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