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下月起月入不足1900元者可提取公积金有得有失

16.06.2014  14:23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彭一苇 通讯员 邱正炯 实习生 杨慧 杜艺迪

    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至今,有的地方出现不同行业职工缴存数额相差较大的问题,被诟病为“劫贫济富”。

    14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下月起,武汉将实施一项新措施,月收入19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余额。

    此措施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市民热议。

     提取公积金有得必有失

    杨小姐月基本工资2500元,五险一金月扣444元,住房公积金按5%的比例缴纳。“缴存额度很低的人有些无奈,没钱付首付,公积金又达不到取出来的标准,其实就没什么用。”杨小姐说,对她来说,住房公积金有点像另一种形式的养老金。

    武汉市即将实行的新规,或将化解杨小姐的担心。

    然而,这也是一把“双刃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祖信说,该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总额与缴存余额和缴存年限挂钩,低收入职工提取公积金,虽然可以增加一些年收入,但如果将来要买房,贷款总额将大幅减少或不能贷款。“公积金是一项互助性制度,提走了自己的公积金,也就不能再享受别人的帮助。”陈祖信表示,虽然放宽了提取,但人们提取公积金应主要用于住房类消费。

    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提取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下一步,将结合各地实际,对公积金提取规定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