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便民办税的春风在荆楚大地四季常吹
打“组合拳”落实便民办税政策
主持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据了解,全国税务系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于去年2月启动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让为民服务的春风吹拂大地、温暖税户。能不能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基本情况和去年开展活动以来的主要成效?
邓国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就是一套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组合拳”,是税务部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目的在于切实解决税收管理和执法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从2014年2月开始,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陆续推出了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六大系列便民办税措施。
我们湖北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的安排部署,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便民服务的重要工程,围绕便民、利民、惠民,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打造纳税服务新格局。对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机构进行了整合,对全系统252个办税服务厅(点)实施基层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提高了纳税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二是进一步精简优化涉税事项审批。依托《湖北地税涉税费事项工作规程》和《纳税服务规范》,做到征管和服务双轮驱动,共清理纳税人依申请发起的涉税事项264项,减少涉税业务事项审批环节403个;全系统98%的税收减免审批事项转为备案方式管理。三是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税费征管核心软件(升级版)于去年10月1日成功上线,在功能上实现了“一次采集、全程共享;一处采集、多处共享”,避免让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104项依申请和依职权涉税(费)事项可以实现同城办理,纳税人“免填单”服务事项79项,纳税人负担和纳税成本大大降低。四是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全面推行“先办后审”服务,243项涉税业务实行当场办结。五是大力规范和清理进户执法。春风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全面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
此外,湖北省地税局税费政策法规词条库于2014年4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收集了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的税费政策法规文件1万5千份,收录词条3千多条,用户通过互联网或下载手机客户端即可使用,并将与百度搜索实现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把国家税收政策的春风吹到千家万户。
四类领域服务吹劲便民税收“四季清风”
主持人: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简化行政审批、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广大纳税人从中非常受益。那么,这项活动会持续多久,今年又将有哪些新的举措呢?
邓国强:主持人问的这个问题非常好。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确给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和便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开展这项活动也非常支持。所以说,按照税务总局要求,不能把“春风行动”吹成“一阵风”,而要“春风吹又吹”,成为便民利民的“四季清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分批推出4类11项便民办税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具体包括:
在简政放权方面,稳步推行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管理等税收业务工作规范。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先行推出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分批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目录,适时推行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继续减少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在服务发展方面,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推动涉税业务区域协作。优化大企业税收服务,完善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试点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调查,引导企业提升自愿遵从能力。
在税收协作方面,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重大涉税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解决税务争端,维护“走出去”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提效减负方面,健全12366纳税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三证联办”等便民举措,持续提高服务效率。完善多元办税,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深化国地税合作,在税务登记、税收分析、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信息交换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清理规范收费项目。
今年,我们将围绕以上4个方面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让广大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同时,我们诚挚地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简化行政审批、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等工作进行监督。
纳税服务规范2.0版让纳税人享受实惠
主持人:好的,通过您的介绍,我相信广大纳税人一定非常拥护和支持地税部门的这项活动。在刚才的介绍中,您多次提及到《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这是一部什么《规范》?能不能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邓国强:好的。
从2014年10月1日起,税务总局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以县级税务机关为突破口,坚持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在全国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包含9大类212个服务事项,从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等方面,明确了每个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纳税人需要提供的资料、规范的工作流程等。
纳税服务规范1.0版首次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流程,标志着全国所有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县级税务机关迈进了全国统一标准的时代。规范实施以来,报送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分别减少3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
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对纳税服务规范1.0版进行了升级完善,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即纳税服务规范2.0版,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升级版《纳税服务规范》充实完善了规范内容,充分体现依法治税要求,对全部68个审批事项明确标注审批属性和审批政策依据,梳理明确329个税收优惠项目的管理要求,明确11项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和4项其他事项资格认定适用备案制度,增加完善为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群体服务的服务规范,如设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投诉专席,将投诉处理时限压缩为3日。通过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优化升级,纳税人将进一步享受到便捷与实惠。
科学落实《规范》获标杆建设试点单位
主持人:好的。也就是说,《纳税服务规范》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又一大服务举措,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那么,省地税局是如何具体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又取得哪些成效呢?
邓国强:可以说,去年至今,全省地税系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效。去年1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确立了3家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标杆建设试点单位,其中:国税2家,地税只有湖北省地税局1家。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同志对湖北地税《规范》落地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亲笔作重要批示。这既是国家税务总局对湖北地税部门纳税服务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湖北地税纳税服务工作的重托。
我局在推进《纳税服务规范》进程中,坚持思想认识高人一筹,科学谋划棋高一着,工作推进先人一步,考核督办严加一等。尤其是10月8日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升级版)正式上线后,新软件与《纳税服务规范》同时发力、同向发力,539条基本规范、105条升级规范都能在新软件中得以实现。在此基础上,我们确立了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程序零障碍,自助办税零接触,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纳税人办税零成本,审批改革零盲区,规范服务零区别等“八个零”目标,着力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览式告知,一趟式办结等“四个一”服务力争把试点做成示范,把品牌做成精品,把标杆做成标本。在标杆建设中,我们确立省局联系的示范点9个,市州局联系的示范点13个,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整体提升。
《纳税服务规范》在我省落地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平均减少39%,办税环节平均压缩62%,办税时限平均缩减56%,县级税务机关前台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
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全国纳税服务标杆
主持人:听了关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纳税服务规范》的情况介绍后,我觉得省地税局在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纳税人的广泛认可。与此同时,我相信广大纳税人更关注的是刚才提到的“八个零”和“四个一”的服务目标,能不能具体向大家介绍一下?
邓国强:好的。
“八个零”目标。即: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程序零障碍,自助办税零接触,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纳税人办税零成本,审批改革零盲区,规范服务零区别。围绕纳税服务理念转变,深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三难”问题,统一服务标尺,实现办税服务“零距离”“零障碍”“零区别”;围绕办税服务手段创新,所有涉税事宜可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虚拟大厅、移动终端、手机APP进行办理,无需直接接触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实现“零接触”;围绕办税服务质量提升,继续加大对税收政策法规执行的执法监察力度,实现“征、管、评、查”的无缝对接,确保服务“零差错”“零投诉”;围绕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梳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全景式公开,全方位公开,实现公开“无盲区”;围绕减轻纳税人负担,在免收发票使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现有的税控机使用费、TIPS扣款使用年费、表证单书复印费、文书资料邮寄费等费用纳入减负规划,让纳税人办税“零成本”。
“四个一”服务。即: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览式告知,一趟式办结。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全面推行“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窗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为解决纳税人办税资料报送不全问题,把涉税(费)事宜分项分类进行明确,制作成折页,需报送的资料一目了然,实现了“一次性”“一览式”告知;为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保姆式”服务,业务办结后直接由税务部门采取“信息系统存储、结果电话告知、文书线下派送”的方式处理,纳税人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仅需一趟即可办结涉税事宜。
“八个零”和“四个一”的目标,是湖北地税系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促进纳税服务工作优化升级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在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这些美好的愿景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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