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各直属单位:
2014年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保障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维护安全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春节是重要传统节日,也是居民集中消费高峰时期,节日期间需求效应凸显,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商品价格、扩大消费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各级供销社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完善节日市场应急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各级供销社要把握春节市场消费特点及供求状况,精心组织货源,扩大商品库存,丰富商品种类,满足节日市场需求。要督促系统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加强与冬季蔬菜主产区的合作,尤其做好反季节蔬菜的供应工作。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超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学校、酒店等对接,加大农产品直采量,减少中间环节,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要抓住春节市场的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等消费热点,积极组织系统内流通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营造节日氛围、丰富促销方式、拓展消费空间,引导消费、扩大内需。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稳定。各级供销社在节日前期要组织对所属商场、超市、批发和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敦促企业整改,坚决做到清除隐患、不留死角。要规范商业促销活动,切实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经营意识,完善购销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引导和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级供销社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严格执行“中八条”和“省六条”,坚决反对“四风”,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完善值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按程序立即请示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妥善应对。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