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报告“互认”为何难

03.09.2016  16:08

  徐建中

  在9月1日的人才市场招聘会上,找工作不顺利的柳先生很是烦躁和无奈。他说在2年中应聘20多次,上医院体检9次,仅去年下半年以来就体检了5次。柳先生表示,“其实体检的内容并无多大区别,一次体检就足够,为啥招聘单位互不认账,非要我来回奔波、排队等候吃苦头?”(9月2日《新闻晨报》)

  体检是招聘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如果多次重复同样的体检内容,就是资源、人力以及财力的浪费了。其实,早在2009年北京“两会”上,政协委员韩小红就提交了一份关于医疗机构体检互认的提案,并引起关注。

  但在“互认制度”的认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我国的体检机构是按照医疗机构的模式进行监管,进入这个行业首先要拿到医疗资质,这样做虽然比较严格,但只是在医学资质上认可了其能力,对于所有的体检机构来说,在检查设备上并不能达到统一;这就导致了技术上的差异,结果也就可能有所偏差,这不是人为的,而是仪器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各体检单位就都只认定自己的结果了。

  在“互认”上,一些国家的体检机构的大型设备必须由权威机构指定,基本都是一些大的、知名公司的产品,这样就能达到统一,得到的结果更具可靠性、精确性;因为都是指定的权威机构,“互认”也就没有什么顾虑,体检医生也就不用担心因为漏诊而担责了。要推进“互认”制度,首先要统一体检业的各项标准,以保证体检业的规范。

  当然,作为体检单位,不应机械地把医生的工资和体检人数挂钩;而应在强化体检医生职业素质的同时,适当加大财政补贴以解决其后顾之忧,方能让体检医生回到正常“互认”轨道上来。总之,“互认”制度是大势所趋,虽然推行很难,但总有一天会实现的。从技术层面来讲,有关部门可加快构建医疗信息服务平台,让大数据和云平台等给力于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将不同医院的检查检验标准化,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最终实现体检报告结果“互认”。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