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全面展开

12.10.20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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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厅10号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通知规定,职工在缴存地以外购买自住住房,可向缴存地或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不论在哪里申请,必须执行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的贷款政策及其认可的抵押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