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分院罗堂庆检察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张言波)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汉江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3月10日,汉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深入案管部门现场调研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艾水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晓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晓明就上级院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汉江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艾水军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滞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各部门要协同配合,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在此项工作上分院应首先抓好自身工作,为基层院作出表率。
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听取汇报后,对汉江检察机关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检院和省院都非常重视。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首先,要充分认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案件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有利于提高干警的办案水平。其次,要深刻分析查找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滞后的原因。通过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从而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第三,要强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工作。让每个涉及到案件信息公开的人员都了解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方法、公开过程中应注意的保密等禁止性规定。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的检查、督办和通报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三是要明确近期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基层院、各部门要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进行摸底,并在3月底前公开到位,未公开的要依据高检院及省院的相关规定作出书面说明。最后,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案件信息公开涉及到很多部门,案件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要负责做好本部门案件信息的公开,控申和案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技术部门要配合控申和案管部门做好培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