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权力走不出“能吏贪腐”困局
从“能人功臣”到“交通硕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陈明宪贪腐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利用其家人、下属、情妇等“代理收钱”,“合伙分赃”;二是现金、黄金、字画、石头、购物卡,但凡“值钱的东西”,几乎是“无所不收”。(11月23日《经济参考报》)
民间曾流传着个段子:某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说,你要好好读书做人,如果再不听话,长大了就让你去当官,孩子当下表现出怯意。段子归段子,但其中透露出的意思不言而喻。
湖南交通厅官陈明宪的落马,似乎再次印证了民众的这个担忧。陈明宪早期为官“兢兢业业,夙夜为公”,曾被认为是将湖南路桥公司“起死回生”的“技术性官员”,在被调查之前,还顶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著名学府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桥协会员、桥梁专家等诸多“学术头衔”,多次参选院士。
实事求是的说,没有哪个司机是为了出车祸而去考驾照的,同样,没有哪个官员当初是为了腐败而去的。交通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内部“封闭运行”的交通管理体制使得权力缺乏约束,交通建设方面既是管理者,又是投资者;交通规费通行费收入方面既是收缴者,又是使用者;统贷转贷资金方面既是受贷者,又是转贷者;工程招投标方面既当发包商,又当承包商。加之缺乏有效监督,极易诱发腐败。
我们应该当看到,从工程立项到招投标,再到项目竣工,在垄断而封闭的体制下,所涉及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深谙其道而经不起诱惑的官员和商人非法牟利的目标。从这一角度看,手握当地交通建设大权的陈明宪之落马,并非是其个人行为,而带有明显的制度性和体制性特征。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生曾经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只有能干的人才更有可能发现制度的漏洞,才更有胆量突破一些禁区;而这样一些人一旦走了邪路,其为害的程度一定更深,影响更大。
所以,防止权力腐败、能吏坠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仍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要遏制这种将某个领域建设、发展成为领导“日夜操劳”的蛋糕,并由此造成的系统性腐败,必须对涉及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约束和切割,提升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既最大限度地发挥能吏的能力,又不让他在制度之外不受制约地肆意行事或以权谋私,这样才能走出“能吏腐败”的困局。(谢晓刚)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