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以“五个力戒”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在哪里?
当前监所羁押的涉罪民营企业家的底数摸清楚没有?
3月1日,汉江分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的贯彻落实措施。会上,分院各部门负责人围绕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二十九条意见,结合本业务条线的工作实际,直奔主题谈举措,各部门分管领导进一步就所分管工作如何守正创新,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赋能提出了意见建议。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吴忠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专项检察活动既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湖北检察机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汉江两级院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专项检察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从以下五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是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力戒空谈。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业务条线,把工作压实到每个办案人,实现两级院各业务条线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确保专项检察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是措施具体、环环相扣、力戒空转。要坚持实效导向,专项检察活动的各项举措不能只挂在嘴上、落在纸上,搞“花架子”,更不能热热闹闹、敲锣打鼓开场,无人问津、偃旗息鼓收场。各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在今天提出举措的基础上进行再细化、再实化,形成专项实施方案,分院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专班要实实在在地抓好专项实施方案落实,切实起到监督管理、服务指导的作用。
三是专常结合、高度融合,力戒空心。要统筹抓好检察日常工作与检察专项工作,处理好“专”与“常”的关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高度融合,逐步实现专项工作常态化。各内设机构要在守正创新上多下功夫,深入思考如何创造性地把日常工作做成为辖区营商环境赋能的抓手,实现日常工作与专项工作两不误、两相促。
四是领导带头、加强指导、力戒空手。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好“头雁作用”,靠前指挥、靠前督导。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是具体的,要落实到一件件具体案件、一个个办案环节,而不是“背起手”来喊口号、下规定、发通知。领导干部要在带头多办案、带头办好案过程中,找到指导工作的抓手,更好地拓宽思维、发现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更多有建设性、有可行性的指导意见。
五是强化监督、查处有力、力戒空虚。在开展专项检察工作的过程中,要切实防范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的错误倾向,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方面,分院检务督察部门和纪检组要强化对汉江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拉紧责任链条、补齐工作短板;另一方面,要定期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座谈会,开通直管市工商联、市场主体与分院之间沟通的绿色通道,强化市场主体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