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投入8亿打造"美丽乡村" 整县推进整治840个村庄

18.04.2016  12:12
 

16日下午,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十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继成出席会议。从会上了解到,十堰进入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阶段,将投入资金8亿多元,以整县推进方式,大力整治840个村庄,把十堰市农村建设成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的美丽乡村。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解决丹江口库区面源污染的重大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水质提升工程。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十堰将全力对84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入资金8亿多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6亿元。涉及丹江口市、郧阳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3地428个村,其中利用2015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亿元;涉及郧西县、竹溪县、张湾区、茅箭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5地380个村,其中利用2016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近3亿元;涉及竹山县、房县2地32个村,其中利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50万元。

一年多时间整治840个村庄,平均每天要完成2个村庄整治任务。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十堰对各县市区下达“军令状”,要求今年底前全市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600个村整治任务:其中丹江口市、郧阳区和武当山特区全面完成2015年428个村整治任务,确保今年10月1日前全部完工,10月1日后评估验收;茅箭区、张湾区今年底前完成64个村,郧西县完成90个村,竹溪县完成70个村整治任务,其余188个村于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十堰市委市政府4月1日调整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十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继成任组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沈学强,副市长张慧莉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农治办,该办设在市环保局,从市农办、财政、环保、发改、住建、审计、旅游、扶贫办、畜牧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也将比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供稿:十堰市旅游局  审稿:孙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