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更大贡献——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庭专题活动在黄冈举行
7月15日,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庭专题活动在黄冈举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参加视察活动,并与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来自农村、科研、企业、社会团体等有关领域的3名全国人大代表、21名省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活动。代表们听取了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汇报,赴黄冈蕲春县刘河人民法庭、浠水县巴河人民法庭进行参观调研,实地察看了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室等场所,并走进科技法庭现场观摩案件审理、调解过程。
座谈会上,代表们纷纷畅谈体会,交流感受。大家指出,近年来,湖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系列举措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固本,克服案多人少等困难,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发挥人民法庭便民优势,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亮点突出、成效明显,为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代表们还紧密结合监督履职和司法实际,围绕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乡村振兴、优化人民法庭结构布局、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庭队伍建设、改善法官职业保障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在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后,游劝荣院长代表省法院党组向各位代表监督、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十分中肯、针对性强,我们将认真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游劝荣院长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更大贡献。加强新时期人民法庭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省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有关决定,指导全省人民法庭建设,各级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在下一步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人民法庭处于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法治力量,也是促进乡村进步、乡风文明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人民需要、彰显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更好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基层法院要把人民法庭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确保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进人民法庭建设,认真做好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改善工作条件。要进一步延伸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乡村易风易俗,推动乡村文明进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要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庭调解,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于萌芽。要坚持严管厚爱,深入推进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优秀法治人才成长的基地,要关心关爱人民法庭干警,切实帮助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
游劝荣院长表示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位代表来自基层、联系群众面广,希望代表对法院工作多批评多监督。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成文心,黄冈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宣传部部长李初敏,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出席会议并讲话。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汇报了黄冈法院有关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处长杨建业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作了有关说明。省法院民一庭庭长邵远红汇报了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