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认真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68号)文件,枝江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长文媛同志签署意见要求常务副市长谭从彬同志牵头,进一步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创新发展,真正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作用,为解决政府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今年年初,枝江市政府即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专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以市政府法制办为主体,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及履职要求,严格规范选聘条件和程序,从地、县市区两级聘请了4名知名律师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一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团在国企改革、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合同签订、涉法事务处理上发挥了重要法律参谋作用,同时对领导干部法治理念的树立,依法办事习惯的自觉养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新的一年里,枝江市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律顾问方式,在提高法律顾问质效上下功夫,让法律顾问工作融入到市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为“四个全面” 战略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预算投入。聘请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强大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二是依托市政府法制办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做到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扎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三是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枝江市财政拨付专项经费解决了全市198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费用;2016年枝江市将力推在各镇(街道)及各个行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综治维稳工作中的咨询、论证和参谋作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处置、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用法治助推经济发展,用法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枝江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