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致19人死"夺命电梯"事故7名责任人获刑

07.11.2014  10:09

图为:事故现场 本报资料图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袁黎 通讯员高新

  2012年9月13日下午,武汉东湖风景区东湖村东湖景园还建楼施工现场,一台搭载19名工人的施工电梯上升至33层时,吊笼坠落,19名工人全部坠地身亡。

  记者昨从东湖高新区法院得知,该案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后,法院于今年8月底作出一审判决,工程总负责人、工地施工负责人、电梯出租公司法人、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理公司现场总监、粉刷工程包工头以及电梯维修工等7人分别被判处4年至5年有期徒刑不等。

  一审判决后,7名被告人均认为一审量刑过重,目前已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

   19人搭施工电梯坠亡

  2012年9月13日13时许,东湖风景区东湖村东湖景园还建楼施工工地C区,中午时分,工地正在午休。

  13:30左右,14名外墙粉刷工和5名电梯安装工人来到C7-1号楼准备坐施工升降机到楼顶去赶工,此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升降机的操作人员都不在场,工人们擅自开启施工升降机上工。

  谁也没想到,当升降机升至33楼顶部接近平台位置时,吊笼失去控制,瞬间朝左侧倾翻,坠落在地,吊笼内的19名工人全部死亡。

  事发后,省政府成立了“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

  经鉴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升降机导轨架66节(33楼顶部)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有两个没有螺母,连接失效,无法受力。加之额定只能承载12人的升降机,事发时承载了19人和245公斤的物件,严重超载。当吊笼上升到66节(33楼顶部)接近平台位置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升降机左侧吊笼顿时向左侧倾翻,连同67节以上的4节标准节一起坠落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