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大首次组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01.06.2016 15:1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谷城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谷城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第一条和第六条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人大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法院、本级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相关机构负责人见证宣誓。根据这两条规定,谷城县法院严肃认真开展了这次宪法宣誓仪式。
4月5日下午3时,县法院全体法官来到县法院中心会议室,面对鲜红的国旗、国徽,身着正装,排成正队站立,一同唱响国歌,共同见证两名审判员庄严宣誓时刻。宣誓人身着法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大声诵读誓词。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人事任免和代表工委等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见证宣誓,县电视台进行了现场报道。宣誓仪式结束后,县法院院长对在场法官提出了希望:我们在这里集体宣誓,既是法定仪式,也是我们面对国旗、国徽签订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更是向全县人民递交的一份庄严的承诺书,我们要以此次宣誓仪式为起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谷城的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次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向宪法宣誓将成为今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一个重要程序,县人大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程序,推动宪法宣誓的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陆学海 翟光清)
责任编辑:吴志州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1.06.201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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