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省人大开展《湖北省食品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2015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为年度立法计划。为了推动立法工作的开展, 近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带队,先后到孝感市、襄阳市、武汉市、监利县和潜江市开展食品安全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香灿灿食品、麻糖米酒、赛亚米业、妞妞食品、古隆中酒业、周黑鸭食品、双汇食品、福娃食品和莱克现代农业等企业和食品检验机构,听取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汇报,现场查看生产情况,详细了解食品生产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调研组还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代表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田承忠充分肯定了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他认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抢抓机遇、科学谋划、上下联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构改革到位,95.3%的乡镇(街道)监管所挂牌运行,监管力量得到加强,监管水平有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73.5% 。
田承忠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社会广泛关注,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制订《条例》迫在眉睫。在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下,要按照“上合法律,下合省情,补充细化,解决问题”的思路,确定立法原则:一是制定上位法确定授权地方食品立法问题;二是上位法未作规定的,需要作补充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本《条例》加以具体规定;三是上位法规定不明确或者规定比较原则的,进行明确和细化;四是结合食品药品机构改革,根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自在食品监管工作中的责任;五是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结合本省实际,作出一些创新性的规定。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昌海陪同参与调研活动。(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