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加强任后监督
19.05.2015 19:23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每届任期内,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报告时间由主任会议决定。报告内容包括: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人大决定、决议及审议意见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工作绩效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后,按“优秀、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履职对象进行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的,将严格按照监督法进一步采取质询和撤职案等监督措施。(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许智亮)
责任编辑:陈维斌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05.2015 19:2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