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心”共筑少年司法希望工程
少年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塑少年健全人格和优秀品质的希望工程,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自成立以来,坚持寓教于审方针,积极拓展审判职能,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摸索出一套“五心”工作法,为未成年人成长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大悟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表彰为“湖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湖北省法院先进内设机构”“孝感市三八红旗集体”。
用爱心挽救失足少年
根据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大悟法院设置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配备圆形审判桌椅,打造柔性诉讼环境。
大悟法院将柔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少年综合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法官及辅助人员从沟通技巧、语气神态等方面,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营造谈心式的沟通对话氛围,减轻当事人对刑事处罚的恐惧和对家事纠纷的焦虑。
同时,法官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注重庭审教育和劝导,与公诉人、辩护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校老师共同开展庭审教育,提升寓教于审效果。
用耐心打开当事人心结
少年犯罪背后往往有一个破碎的家庭,大悟法院积极探索将心理咨询机制引入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将心理咨询作为涉少刑事家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大悟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中心,设置个人咨询、团体心理疏导、宣泄室、小团体咨询4个不同功能区,配备开展心理咨询所需的各种设施。组建一支心理咨询师专业队伍,18名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干警作为本院专业团队,利用心理学知识,帮助妥善处理家事纠纷和矫治未成年犯。
心理咨询中心自成立以来,让3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及200余名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得到心理疏导,有效帮助他们解开心结,释放不良情绪,重构健康心理。
内挖潜力的同时,大悟法院注重借助外力,与武汉携程心理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定期对本院心理咨询师进行技能培训。针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疑难个案,邀请该工作室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用真心护航儿童维权和弱势妇女
大悟法院延伸判后回访职能,与社区、群团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借助其优势资源开展定期帮教回访,对子女抚养探视、未成年犯改造等情况进行登记,使判后帮教的措施更有针对性,效果更加明显。目前,法官结对帮教的未成年罪犯无一人再次犯罪。
大悟法院还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建立“青少年维权护航岗”,以“送法进校园”为纽带,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维权普法 情暖人间——大悟县婚姻家庭维权护航行动》“公益木兰”项目为平台,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成立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县妇联、团县委举办的活动,共同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用热心融合家事和少年审判
大悟法院院领导带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与经验丰富、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和民事审判的员额法官、业务能力突出的司法辅助人员一同参与案件审理。团队中女性工作人员占80%,利用所长推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协同发展。
为完善工作制度,大悟法院制定了《大悟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从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进行了规制。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庭前调查、诉中调解、心理疏导同步走的审判模式,发挥审判工作诊断、修复作用,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不断探索少年家事审判相融合的改革新路径,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
用恒心共建多元维权网络
大悟法院注重整合妇委会、关工委、团支部等组织的力量,补充审判力量,构筑提升少年家事审判的系统工程,对危机家庭和困境少年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帮助,引导当事人走向正常有序的生活。
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大悟法院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少年犯罪的立体综合治理体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所处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开展调查研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大悟法院主动与妇联、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学校、社区等部门与组织联动,积极构建优势互补、深度互动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共同织就了一张严密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
责任编辑:张心怡 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