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意见:事业单位可开“特设岗”招高端人才

16.01.2016  15:29

  事业单位招揽高端人才可设特设岗位。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出台《湖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事业单位阶段性特聘科技研发人员、高级技能人才等可试行设置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期一般为3年。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引导紧缺急需人才到艰苦一线干事创业。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体系。

  哪些情形可设特设岗位?事业单位申请设置特设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为促进创新创业、产学研融合,需阶段性特聘有创新实践经验的外单位管理人员、科技研发人员和高级技能人才的;或承担国家、省阶段性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需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急需人才的;或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需要,确需引进单位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或根据公共事业发展需要,引导优秀人才到重点领域、基层事业单位和一线艰苦岗位工作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需要设置的。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如何招聘?据悉,事业单位新聘用的特设岗位人员,除国家规定的有关情形外,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常设岗位总量的3%,聘期一般为3年。

  特设岗位福利待遇如何?特设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依照本单位同类常设岗位的相应等级确定。在全球招聘人才、重大项目需求等特殊情形下,特设岗位聘用人员可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其薪酬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可双方协商,实行项目工资和协议工资,不计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