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创新应把握“五有”
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境界
一是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作为地方人大工作所必须紧紧围绕的中心工作,把促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善于用发展的眼光选择议题、按发展的要求审议议题,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和动力支持,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一盘棋”的思想,自觉置身于当地发展的大局来思考和谋划人大工作,做到在工作部署上着眼大局、在履职内容上服务大局、在履职效果上促进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重心和影响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通过依法履行法定职权来服务和保障大局,通过发挥人大代表的履职作用来维护大局稳定。三是要牢固树立协调意识。乡镇人大要坚持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充分发挥民主渠道的作用,发挥好代表植根人民群众的政治优势,通过人大的履职行为和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协调、平衡不同阶层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统筹兼顾好各种经济社会关系,既要保证党委的主张和意图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又要努力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更加符合民意、贴近民心,把各方面的思想统一到维护当地大局上来,把全社会的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
二、在提升人大工作效能上有新作为
一是要在履行监督权上有新作为。关键在于突出重点,提升实效。要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对经济建设、民生民权保障、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上,尤其要突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努力在促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执行同级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规范政府性基金、土地收让金、非税收入收支管理上取得重大进步。要把初次监督与持续监督、促进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实效。要通过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和惩戒性来保证监督实效,可以综合运用《监督法》所规定的监督形式,必要时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程序,直至依法启动撤职、罢免程序,保证监督职权的有效行使。二是要在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作为。要增强决定权行使的主动性,积极主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关系当地大局的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增强党委决策实施的号召力和法律效力。要提高决定权行使的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各个方面的意见,确保决议决定合法、科学、可行。要提高决定权行使的实效性,通过听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报告、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三、在激发代表履职作为上有新成效
一是要保障和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情通报制度,为代表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创造条件。二是要保障和发挥人大代表的议政决政作用。在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出席人大会议履行职权的基础上,要突出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水平和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的平台和载体作用,不断创新代表培训的方式方法,加快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评价和检查督办工作机制,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依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保障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三是要保障和发挥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鼓励代表立足本职,在发展经济、扶贫济困、捐资助教、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当模范、做表率,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督导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引导人大代表正确履职,既要及时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又要多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有新思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真正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本质要求。乡镇人大要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贴近民生、维护民权。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食品安全、民政等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决定、监督、预算审批等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断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要求,积极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的有效途径,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要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注重从信访问题中选择人大监督议题,对明显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启动内部纠错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现实利益。
五、在增强人大履职能力上有新进步
乡镇人大要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权的能力。要加强思想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从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的高度来开展人大工作,始终在人大工作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善于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正确把握主观愿望与客观限制、长远目标与现实困难的关系,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喊空洞无物的口号;对应当解决的问题,则要一抓到底,直至抓出成效。要发扬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深入研究人大工作的新情况,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途径,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的新经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组成人员的履职责任,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与理论研讨工作,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努力把地方人大建设成为党委放心、人民信任、能承担重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人大办公室 韩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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